也算是如愿嫁给了她喜欢的类型,斯文俊秀男人。
他俩缘起于秋收时的一场连绵阴雨天,周卫华没习惯山间泥泞道路,挑萝卜下山时不慎摔了一跤,筐子里萝卜滚了一地。
尾巴骨被摔很痛,因着下雨,摔倒连滚两圈,身上沾着杂草黄泥巴,看上去狼狈不已。
张欢欢碰巧路过,看见他摔成泥糊糊坐地上,好心上前帮忙。
见男人垂着头坐地上半天不起来,问话也不应,最后她干脆帮着挑萝卜回村了。
那天,周卫华看着雨幕里,帮忙捡萝卜的姑娘,两条麻花辫子被雨水打湿,弯腰捡萝卜时一晃一晃,姑娘低着头看不清她脸上表情。
姑娘把散落的萝卜全捡完,仰起脸问他:“脚没崴着吧?需要帮你挑下山吗?”
他没有回答,却也看清了姑娘的脸,圆圆的脸,一对深深的梨涡,眼睛被雨水打湿,不适的眨着眼等着他回答。
他认出来了,面前姑娘是队里保管员的女儿,那个要和孙文涛结婚,却又临时逃婚的姑娘
那个被队里人传喜欢汪仕杰的姑娘。
姑娘说:“你在鞋上绑两股草绳,那样走路就不滑了。”
他心里烦透了看不到尽头的生活,沉浸在无望里,所以他依旧不言不语。
姑娘自顾自挑起,属于他挑的两筐子萝卜下山,在雨幕朦胧中一步一脚印下山。
那一刻,张欢欢像一抹冬日里的暖阳,照进了周卫华麻木空旷的心里。
知青点里大家同吃同住,生活的苦难早磨平了最初的相互宽容,为了一口吃食,早已顾不上体面,也失了绅士风度,只剩下斤斤计较,艰难地维持着生计。
周卫华已经许久没有感受过这种纯粹善意了。
自这天后,又巧遇了几次,碰面时,两人点头微笑,算是打过招呼。
再后来一来二去相见次数多了,周卫华会主动和张欢欢打招呼了。
不知不觉中,双方自然而然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短短四个多月时间里,相识相知相恋,最终定在腊月十八结婚。
决定要结婚时,周卫华平和的问了一句:“你心里还喜欢汪仕杰吗?”
张欢欢毫不犹豫摇头,笑的梨涡深深,脸上微微不好意思,真诚道:“那时候我年纪小,见惯了村里糙里糙气的男人,那两年队里刚有知青来插队,突然一下子见到与众不同的面白清秀男人。
汪仕杰长的俊,让我眼前一亮,我以为那就是喜欢,现在想来,其实那不是,我喜欢说话斯斯文文脾气温和的男人,这种喜欢可以是任何人,并不是就是汪仕杰。”
承认被汪仕杰温润模样吸引过一时,但是张欢欢想,她应该是没有真的很喜欢过,不然也不会和孙文涛有那一出。
婉卿多次鼓励她勇敢追求,她也没有付诸行动,所以那是一种想象中的喜欢。
对周卫华的喜欢,是想和他过日子,想为他生儿育女,为他补衣纳鞋,张欢欢想,这种应该才是真的喜欢吧。
周卫华不是那种抠字眼,钻牛角尖的人,承认汪仕杰是比他白面俊秀两分。
抢眼不代表喜欢,张欢欢对汪仕杰只是一种对漂亮事物的追逐。
他又道:“结婚那天,你不会逃婚吧?”
张欢欢依旧毫不犹豫摇头:“那时我被猪油蒙了心,正如我说的那样,喜欢斯文俊秀脾气温和男人,孙文涛那狗东西装的人模狗样,差点被他骗了,我听说了他对赵知青的所作所为,一点没有大男人该有的担当,我不逃婚,那不是等着找死么。”
周卫华点点头!心里透亮了!他不标榜自己有多么高大上,但也不会是孙文涛那种狗东西。
张家给提供了一间房子,婚后两人先住在这间房里。等年后农闲双方一起凑钱盖新院子。
张建富就这么一个闺女,自然是疼的,张欢欢前面逃过一次婚,这次女儿要嫁人,老两口子依然选择正儿八经给她办酒。
他是队里保管员,大的不敢捞,不值钱的用具和偶尔一两把粮食还是敢捞的。
婚期确定后,他给周卫华送去了二十斤粮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