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宋点头:“明白了。”
李知涯摆摆手,让他去了。
老宋走到门口,李知涯又叫住他:“还有——派人打听吴振湘的下落。生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老宋应了一声,转身出去。
屋里安静下来。
李知涯坐在桌边,给自己倒了杯茶。
茶已经凉了。
他端起来喝了一口,凉意从喉咙一路滑到胃里。
窗外传来街上隐约的喧嚷声。
卖吃食的、耍把式的、拉客的,乱糟糟混成一片。
李知涯放下茶杯,忽然想起钟露慈刚才那个白眼。
“你懂戏吗?”
他轻轻笑了一声。
不懂。
但他懂人心。
懂人心的人,在这世道里,总能多活几天。
窗外的喧嚷声还在继续。
远处隐约传来唱戏的调子,不知是哪个戏班在排演,咿咿呀呀的,断断续续。
李知涯听了一会儿。
是昆腔。
他端起凉茶,又喝了一口。
茶凉了,正好醒神。
正打算歪在椅子上打会儿盹,鼻子里忽然钻进一股香味。
鸡肉的香,还有酸笋的味道。
李知涯睁开眼。
来世亨提着一只双层食盒进了衙署,往桌上一放,把盖一揭,香气直往人鼻孔里钻。
“来先生有心了。”李知涯坐直身子,咽了口唾沫。
来世亨把其中一碗鸡肉粉往他面前一推:“一份十二钱,记得给我报销。”
李知涯刚拿起的勺子顿在半空。
“……”
来世亨已经埋头开吃,头也不抬:“将军不吃?那我连这份也……”
李知涯一把护住自己的那份:“吃!”
他挑了一勺子,米粉爽滑,鸡肉鲜嫩,酸笋开胃,混着花生米的脆香,整个人都舒坦了。
来世亨嘴里塞得满满当当,含糊道:“我就猜着,你在忘忧馆吃不上啥好的。”
李知涯嚼着粉,想起洛佩斯夫人那张时日无多的脸,还有那个缩在角落里、眼神像小兽一样警惕的混血丫头,摇了摇头:“那地方,以后少去。”
来世亨嘿嘿一笑:“去一次,收一个丫头。去两次,是不是得收一窝?”
李知涯差点呛着。
两人对视一眼,同时大笑。
笑声在衙署里回荡,惊起檐下一只灰鸽子,扑棱棱飞走了。
笑罢,两人埋头吃粉。
来世亨嗦完最后一口,拿手帕抹了抹嘴,这才开口问:“那丫头什么来历?”
李知涯放下勺子,拿竹签剔了剔牙:“是前寻经者午字堂主和洛佩斯那老女人的闺女。我寻思留着当个人质。”
来世亨眼珠转了一圈:“还是不要留比较好。”